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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9 18:09 信息来源: 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字号:[ ]


各区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银保监办事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精准性、有效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当前复工复产正在有序推进,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关于强化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复工生产和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鲁金监发〔2020〕2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做好贷款业务接续工作的指导意见》(鲁金监字〔2020〕33号)以及市委市政府、主监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制定专项金融服务方案、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等方式,满足企业复工生产、项目建设融资需求,做到早投放、快投放。要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消解疫情影响,恢复产能和扩大生产。要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在支付结算、融资规划、产销支持等更多领域,发挥机构自身优势,提供特色产品、专业咨询、财务管理、信息科技支持等增值服务。

二、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活动。2020年,银企对接活动采取“1+N”的方式进行,由全市大型综合性对接活动(2020年度全市重点项目金融对接视频会议)以及多形式的区域对接活动、专场对接活动、特色对接活动和网上对接活动共同组成。各银行要在积极参与各区市和市直相关部门组织的对接活动基础上,以服务七大千亿产业集群、市级重大项目建设、冲击新目标企业、科技企业、技改企业、乡村振兴企业、医药卫生防疫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充实完善本行全年银企对接方案(参考全市政金企工作方案讨论稿,见附件1),并于3月19日(星期四)上午下班前将方案电子版及工作计划表(见附件2)发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系电话:5273702,邮箱whjrbyhk@163.com)。2020年度全市重点项目金融对接视频会议上推介的总投资736.95亿元的193个重点项目,各银行要在2个周内完成初步对接,于3月19日上午下班前将结果报至人民银行(联系电话:5852108,Notes邮箱:人行货币信贷)。

三、充分利用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政策。专项再贷款是特殊时期的一项特殊政策安排。全国性银行专项再贷款额度2000亿元,用于支持政策性银行和国有银行共9家金融机构,向全国性重点医用物品和重点生活物资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产品,疫情结束后即停止发放,存量专项再贷款自然到期后收回。贷款利率上限为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个基点,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目前,我市9家企业进入全国性重点企业名单(4家企业进入首批省重点企业名单)。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要将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积极对接企业,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实现精准快速投放。

四、积极使用再贷款专用额度。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对象为全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全国支农、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分别为1000亿元、3000亿元,政策有效期为2020年2月26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投向涉农贷款,重点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养猪等禽畜养殖、县域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投向普惠小微贷款,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制造业、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资金发放的涉农、普惠小微贷款利率应不高于最近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各地方法人银行要积极使用再贷款专用额度支持涉农、普惠小微等领域发展,将降低“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落到实处,借用支农、支小再贷款的情况将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

五、用好再贴现支持企业票据融资。全市金融机构持有的辖内直贴票据或贴现企业为山东省内企业的转贴现票据均可办理再贴现,不受票据类型、单张票面金额上限、涉农或小微票据占比条件限制,不需进行综合量化评估。再贴现资金优先支持涉农票据、小微和民营企业票据,特别是春耕备耕、复工复产以及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小微企业。票据贴现或转贴现利率应低于申请机构同种类票据的平均利率水平,或低于本市最新利率监测中同种类票据的加权平均利率。各银行要积极运用再贴现工具满足企业票据融资需求,同时用好疫情防控企业专项再贴现,加大对全国和省定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

六、适当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根据3月1日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各银行要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对于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要根据企业延期付息申请,结合疫情影响情况,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贷款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对于上述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要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得因疫情因素下调风险分类,真正与我市广大企业同频共振、互利共赢。

七、切实维护企业流动性。当前形势下,各银行要针对中小微企业建立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流程,适度下放审批权限,应贷尽贷快贷。要改进绩效考评、尽职免责等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努力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占比和“首贷率”。要及时梳理贷款到期企业名单,至少在贷款到期前1个月内与企业对接,对贷款利息至少在结息日前20日内与企业对接,提前掌握企业延期还本付息需求,并开通“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为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申请提供便利。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要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有续作意愿的,鼓励灵活采用展期、续贷、重组等方式进行处理,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八、大力开展走访企业活动。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目前我市已建立起专业的金融辅导员队伍、服务专员队伍和辅导企业名单库,正在同步组建市区(县)两级工作协调小组及工作专班。各银行要紧密结合目前“百行进万企”、“金融顾问团”活动,及时向企业精准推送、解读金融政策,让企业更好地学政策、懂政策、用政策,促进企业融资服务网络平台、银税互动、应收账款质押、首贷培植、引导基金、融资担保等金融政策以及贷款风险补偿、上市奖励、保费补贴等财政政策落实落地。要按照“一企一策、一问题一方案”的要求,指导企业量身定制个性化融资方案,选择最适宜的融资方式和金融机构,帮助无贷企业获得首贷、企业存量融资得到接续、合理融资增量有效满足。对企业遇到的其他问题,要及时反馈到协调小组,由顾问团、服务专员合力帮助解决,协调解决不了的逐级上报解决,切实增强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


 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威海监管分局

2020年3月9日            

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威金监发〔2020〕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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